
10. Long Stay經營者應提供的要件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為營造舒適的起居環境,Long Stay經營業者應提供的要件主要包括:
1. 居住設施:1∼3 房,有客廳、廚房及浴缸等設施約 10 坪到 30 坪,並可以周或月為單位出租的舒適獨門獨戶
房屋或出租公寓等。
2. 與休閒旅遊業者或旅館策略聯盟:供 Long Stay 者與住宿客共用的溫泉、高爾夫球場或其他運動設施等。
3. Long Stay期間的休閒對策:根據日本財團法人 N P O Long Stay 推進連絡協議會 2004 年調查,發現即將退休者
退休後想從事的活動,依序為:趣味活動、旅行運動、志工活動、參與地區活動、學習技能、鑑賞文化及藝
術等。
而即將退休者在退休後,參與的相關活動中,最重視的事項依序為:生活的意義、結交朋友、貢獻社會、活化
所擁有的經驗與技能、幫助他人、自我成長。因此,Long Stay 社區承接單位或經營業者應結合地區社團或志工
團體,規劃設計並提供相關活動,包括:
( 1 ) 1至3日生活圈、旅行、觀光
( 2 ) 家庭菜園、農業體驗
( 3 ) 釣魚及高爾夫等運動
( 4 ) 圍棋、象棋
( 5 ) 料理教室
( 6 ) 邀請參與地方社團活動及傳統節慶活動
( 7 ) 與當地居民進行國際交流,營造相互學習對方語言、文化的機會
● 日本 Long Stay 相關人員在台灣的志工活動包括:
•日語教室 •日本料理 •插花
•茶道 •劍道 •柔道•指導士農工商等團體相關業務經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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