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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Simba Lee

救溺五步「叫叫伸拋划」有哪裡值得商榷,為什麼?



教育部自民國108年左右,就推出了「叫叫伸拋划」五字訣,由於朗朗上口,因此深植人心,不得不說是繼「沖脫泡蓋送」之後,最成功的宣導口號。


所謂叫叫伸拋划,是遇到有人溺水時推廣給一般民眾的處置方式:


1.叫——大聲呼救,引起眾人注意。


2.叫——叫救護車,撥打119、110、118、112,尋求專業支援。118是海巡單位,112是救難專線,不管手機是哪家業者,只要任何一家通信業者有訊號,都可撥通。


3.伸——在不入水的原則下,以身體或周邊一切可延伸的物品(竹竿、樹枝),伸向(遞給)溺者,助其回到岸邊。


4.拋——拋擲浮具給溺者,浮具一端最好連接繩索,以便岸上的人將其拉回。


5.划——利用大型浮划向逆者。


「叫叫伸拋」都是非常正確的,即便受過專業訓練的救生員,我們也不鼓勵他在沒有防護、沒有團隊支援的情況下下水搶救,尤其是自己不熟悉的開放水域更是如此。但最後一項「划」卻違背了這項守則。


小編可以理解,當初設計這個程序時,是要提醒民眾入水一定要帶浮具,但這個宣導可是針對全民的呀!教育部的宣導所舉的例子有「船、浮木、救生圈、救生浮標、保麗龍」,其中船、救生圈和浮標,是制式器材,各有其操作要領,都要經過學習。舉獨木舟為例,一般人要花不少時間才能上手,否則划得出去划不回來還是小事,落水翻船都是常有的事,單獨一人划都狀況百出了,何況還要去救一個人?


至於舉例中的浮木、保麗龍,更不是合格的器材,又沒有配置船槳,不但難以操控,而且其結構、浮力都非常不可靠,若要利用它「划」向溺者,真的充滿了危險性。緊急時拿來自救保命尚可,實在不適合鼓勵救溺。


建議主管單位可酌予修改救溺五步的宣導,如果覺得五步變四步,氣勢弱了一截,那至少不要再提「浮木、保麗龍」,以免誤導大家救人是很輕鬆的事。


文章來源:

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

訓練組組長 劉樹斌教練


相關資訊網站:

1. 教育部『游泳121網站』

2. 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---登山防溺篇

3.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---水上活動注意事項 http://124.199.65.71/elearning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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